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表:2017-03-16 | 来源:本网 | 点击:8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窗口电话:0839-5572082   

投诉电话:0839-3310999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二、申请条件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向城乡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土地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城乡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原件1份(政务中心领取);
    2.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书原件;

 3.发改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出让土地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

 5.原以划拨、出让或者依法转让等方式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关文件;

    6.国土部门确认的宗地界址点坐标表(原件);

   7.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1份;

 8.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四、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受理 2.经办人初审 3.审核 4.审批 5.发证

五、办理时限
   (一) 法定时限20 工作日     

   (二) 承诺时限10 工作日

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