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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12-01  来源:本网  点击量:610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四川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切实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省、市、县联动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管理机制,2016年我市全面启动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制度。3月11日,市政府出台了《广元市城乡规划度督察办法》、《广元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两个文件,提出市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城乡规划进行行政督察和层级监督,明确了督察内容、工作方式、督察员选派管理等内容,并选聘了唐路、唐本龙同志为首批规划督察员,分别派驻苍溪县旺苍县首批督察员到岗以来,督察成效明显、作用突出,为加快实现城乡规划督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11月6日,市政府选聘了张广生、杨文学二同志为第二批规划督察员,分别派驻剑阁县、青川县。我市四个县规划督察员全部派驻到岗,城乡规划督察实现全覆盖。

各县派驻的规划督察员驻县工作,通过事前介入、事中监督等方式,有效实现了全市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覆盖。工作中督察微末、防微杜渐,及时的掌握各县城乡规划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预防和遏制了不当行为的发生,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化解在萌芽状态。尤其是切实加强了镇、村的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实施,是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一项重大事件,是健全我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机制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提升监督效能、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城乡规划实施环境,切实维护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力助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