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广元市第三批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由各县区推荐和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组织评选,并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共3处)
1.旺苍县红军城文昌街
2.旺苍县红军城龙潭街
3.旺苍县红军城王庙街
二、市级历史、乡土建筑(共21处)
(一)苍溪县
1.龙山镇八一农庄
2.龙山镇崔家祠堂
(二)剑阁县
3.锦屏乡张氏古院
4.锦屏乡苟家坪四合院
5.龙咀山苟家坪大院
6.龙源镇徐宗仁院子
7.樵店乡桂花树院子
8.樵店乡李榕翰林院
9.樵店乡水磨河大院
10.樵店乡孙家营大院
(三)旺苍县
11.万山乡楼房河院落
12.木门镇茶园寺
13.木门镇李氏祠堂
14.木门镇云集寺
(四)朝天区
15.大滩镇老林湾赖家院子
16.花石乡蒲家大院
17.汪家乡龙家大院
(五)昭化区
18.晋贤乡李家院子
19.太公镇双庙村大院
20.石井铺镇四房湾老院子
21.张家乡红军苏维埃旧址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5日-8月31日
联系电话:(0839)33512992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