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依法将恒业·东方曼哈顿三期项目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调整原由
市场原因:随着市场行情的改变,公司经过多次走访调研,目前商业办公市场需求小,商业公寓接受度相对较好。
二、调整内容
(一)功能调整情况
由商业办公改为商业公寓。
(二)建筑面积调整情况
规划总建筑面积由14511.32㎡,调整为12471.03㎡,减少2040.29㎡。
(一)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11940.18㎡调整为9872.64㎡,减少2067.54㎡。其中:
1.办公建筑面积由10320.6㎡调整为公寓建筑面积8741.88㎡减少1578.72㎡。
2.商业建筑面积由1591.68㎡调整为1108.4㎡,减少483.28㎡。
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由27.9㎡调整为22.36㎡,减少5.54㎡。
(二)地下建筑面积由2571.14㎡调整为2598.39㎡,增加27.25㎡。
三、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传真可发至0839—3266006,请注明“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二)信件寄往“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三)电子邮件发送至765074941@qq.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张 媛 0839—3370881
附件:
广元恒业曼哈顿三期调整方案公示.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