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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恒业·东方曼哈顿三期项目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依法将恒业·东方曼哈顿三期项目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调整原由

市场原因:随着市场行情的改变,公司经过多次走访调研,目前商业办公市场需求小,商业公寓接受度相对较好。

二、调整内容

(一)功能调整情况

由商业办公改为商业公寓。

(二)建筑面积调整情况

规划总建筑面积由14511.32调整为12471.03,减少2040.29

(一)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11940.18调整为9872.64,减少2067.54。其中:

1.办公建筑面积由10320.6调整为公寓建筑面积8741.88减少1578.72

2.商业建筑面积由1591.68调整为1108.4,减少483.28

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由27.9调整为22.36,减少5.54

(二)地下建筑面积由2571.14调整为2598.39,增加27.25

三、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17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传真可发至0839—3266006,请注明“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二)信件寄往“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三)电子邮件发送至765074941@qq.com

(四)联系人电话: 张  媛    0839—3370881

附件广元恒业曼哈顿三期调整方案公示.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