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依法将广元雪峰物流中心三期(国贸华府)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调整原由
1.项目用地面积减少,建筑规模需相应减少。
2.原设计隐框玻璃幕墙不满足玻璃幕墙安全防护要求(《建标〔2015〕38号》),立面及造型需进行调整。
3.规模调整后,根据入驻企业需求,平面功能进行优化调整。
二、调整内容
1.功能调整。原方案1F~5F为商业,6F~26F为办公写字楼;调整后,1F~2F为商业,3F~26F为办公写字楼,办公楼标准层建筑面积减少。
2.造型调整。原设计隐框玻璃幕墙调整为局部明框玻璃幕墙,造型重新优化设计。
3.指标调整。①总建筑面积由179046.55m2调整为173061.59m2,减少5984.96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125052.61m2调整为117899.57m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增加约134.86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增加30.66,营业用房建筑面积减少,1461.48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减少5857.08㎡,总共减少了7153.04m2;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3993.94m2调整为55162.02m2,增加1168.08m2。
②总容积率由2.33调整为2.19。
③总机动车位由1165辆调整为1324辆,增加了159辆。
三、公示时间
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8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传真可发至0839—3266006,请注明“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二)信件寄往“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三)电子邮件发送至403080756@qq.com
(四)联系电话:0839—3370553
(五)联系人:何自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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