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广元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广元市行政区域。
规划层次与范围:
市域:包括广元市三区四县,即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旺苍县,面积16319平方公里。
规划区:包括广元市辖三区,即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面积4584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至元坝镇,南至柳桥乡,西至赤化镇,北至转斗镇,以嘉陵主城区、东坝、城北、南河、雪峰、上西、下西、万缘等建成区为主体,包括邻近需要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区域,面积为952.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7-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总体定位:川陕甘结合部的现代化中心城市。与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全省“一个愿景、两大跨越”战略目标相适应,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核心,以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为指引,将广元建设成为川陕甘结合部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包括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连接西南西北的综合交通枢纽,川东北绿色产业基地,生态康养旅游名市。
人口规模:广元中心城区,规划近期2025年城市人口85万人,远期2035年城市人口106万人。县城包括青川、旺苍、苍溪、剑阁。规划近期2025年县城城镇人口约54万人,远期2035年县城城镇人口约64万人。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 赵娜
联系电话:0839-3269623
电子邮箱:15357743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28-84395916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电子邮箱:xiaolc@edri.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听取社会各界对广元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就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及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者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附件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2019年2月28日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