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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14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8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为2017年新设立的一级预算单位,为市政府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总编制38名,其中事业编制38名。在职人员总数27人,退休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315.51万元。

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起草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公布、公示、公开城乡规划的有关事项。

2)承办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和报批的具体工作;组织制定、修改近期建设规划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城市雕塑和户外广告规划及技术标准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编制、审核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3)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的制定。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含变更)和附图;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和村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7)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75.65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00.74万元下降6.26%;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75.65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00.74万元下降6.2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28.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6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6.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3.08 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9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2.9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底,市规划局资产总额890.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4.98万元,固定资产315.51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规划局绩效目标批复表.rar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人大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