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广元经济开发区动车运用所、空港基础设施、高铁货运物流基地等项目老百姓拆迁安置问题,拟在经济开发区盘龙镇“一所两中心”南侧修建限价商品房,用地规模约50亩(根据实际拆迁户数,可能会增加用地面积),该选址方案经2019年第4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将原规划商业用地、绿化用地(部分)调整为居住用地。
三、公示情况说明
(一)规划调整申请主体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对该选址方案进行公示。
(三)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四)公示位置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五)公示期限:2019年5月30日—6月5日。
(六)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投递到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839-3266006,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七)咨询电话:0839—3452515 罗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