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拟在经济开发区盘龙镇建设航空产业园,一期项目选址于川陕甘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东侧,用地规模约58.8亩,该项目选址方案经2019年第4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将原规划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三、公示情况说明
(一)规划调整申请主体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对该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三)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四)公示位置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五)公示期限:2019年5月30日—6月5日。
(六)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投递到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839-3266006,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七)咨询电话:0839—3452515 罗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