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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内江市 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  来源:本网  点击量:156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经开区建环局,各建设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内江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和经开区建环局要认真梳理办理程序,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之前应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委托进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12月25日

附件:

关于督促内江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证程序的函(川建勘设科发【2016】859号)省住建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