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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红色文化旅游园区项目策划及概念规划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1  来源:本网  点击量:260

按照市委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的总体发展战略,将丰富的红色文化融入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弘扬红军精神,打造旅游精品,实施旅游资源转化战略。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对“红色文化旅游园区策划及概念规划”方案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红色文化旅游园区(暂定名)策划及概念规划》(园区命名为策划内容之一)

二、项目概况
       规划范围位于城北片区国道212九华岩地段,南接红星公园建设用地,北临雪峰军事用地及泡石沟村,东临大石五四村,西接黑石坡森林公园。规划用地范围约为1.4平方公里(合2100亩)(详见用地规划范围图)。

三、方案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征集信息,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征集规划设计单位,通过资格审查择优评选出6家应征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本次策划及概念规划方案比选。

四、方案征集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确定设计单位

1.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承担过红色景区、园区策划规划相关类型设计任务,在以下方面具有充分的经验:策划、概念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4)必须是单位自身技术力量,主创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策划负责人须具有红色景区、园区策划经验。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或报名材料无效:①凡是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以往与业主有纠纷或者与业主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以及利害关系的;②报名单位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商业或职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提供歪曲事实的信息或虚假证明等;③报名单位实质上不符合上述资格,已提交报名文件或已开展技术服务,一经查证业主可以随时取消其报名和设计资格,同时对报名单位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报名时间
截止2016年12月9日18:00。
3.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征集的设计单位,请于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或快递发送时间为准)将以下资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后在封面规范填写项目名称、报名单位,邮递或快递至广元市城乡规划局。文件送出后需电话告知联系人。报名资料需自行密封,邮件、快递外包装不算密封,报名文件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视为无效,不参与评选逾期不接受报名。
1)《编制单位征集报名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成果简本、获奖证书等。
6)拟派本项目主创人员、策划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业绩简介,以及设计团队的详细资料。
4.设计单位选择
截止报名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业主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综合考虑业绩、技术、人员、信誉等方面因素,从中选定6家设计单位承担该项目规划编制。设计单位一经确定,业主将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入围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如确认参加方案比选,应在收到入围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保证书(文件送出后需电话告知联系人),若未收到入围单位的履约保证书,则业主有权顺次递补后续设计单位。未入围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1.业主与入围单位进行工作磋商,统一组织一次现场踏勘,业主发布设计任务书。
2.本次设计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交,自动作废。同时设计成果应采取密闭密封方式提交,概不署名。
3.入围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后,业主组织召开方案评选会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专家组由党史、策划、规划、红色旅游、业主及其他有关专家组成。
4.评选委员会对规划成果进行综合评审,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一等奖方案即为中选方案。
5. 由评选委员会写出评选报告,全体评委签字后交给业主。
6. 由评选委员会提出中选方案修改及深化工作建议。

 


五、奖金、相关费用

1.奖金设置
一等奖,150万元人民币,并享有优先承接下一步方案深化工作任务的权利;二等奖,80万元人民币;三等奖,50万元人民币;其余满足设计任务书和深度要求的有效规划方案,给与基本补偿费30万元人民币;不满足设计任务书和深度要求的方案,将不对方案进行补偿。
2.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中选方案设计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按合同支付设计费(第一次支付50%)。二等奖、三等奖方案奖励费以及其余有效方案基本补偿费在收到应征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为准备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此次征集所涉税费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4.本方案奖励及补偿费用包括策划、概念规划和重要节点(含建筑、景观等)方案设计,差旅费,以及方案修改完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补偿。


六、关于优化及深化规划工作

1.业主有权结合各有效应征方案构思进行方案深化,中选方案设计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直至最终审签。
2.业主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中选方案设计单位将概念规划方案深化至修建性详细规划(含项目包装策划)深度。业主将就修建性详细规划(含项目包装策划)工作与设计单位另行签订相关合同,费用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协商确定。

 

七、知识产权及保密程序

1.应征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
2.已支付方案奖励补偿费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业主所有并使用,应征单位不得将应征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应征和设计,但可以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等非商业活动中运用,并保留署名。
3.应征单位必须对业主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
4.从应征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评选结束止,有关应征文件审查、评选的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应征单位或与上述评选工作无关的人员。

 

八、违约行为规定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其应征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应征文件。
1.逾期送交应征文件的。
2.送交的应征文件未密封或应征文件上有标记的。
3.应征文件不符合征集文件有关要求的。
4.未对征集文件有关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有重大偏差的。
5.应征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6.设计单位主创人员或策划负责人未参与设计任务书发布、答疑及方案汇报等环节的。
7.其他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形。

 

九、相关说明

1.方案汇报会应由主创人员或项目负责人亲自汇报。
2.应征单位的所有应征文件不予返还。
3.业主有权对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有效应征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等。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业主。
5.应征者提供应征方案的行为视为承认本次征集文件所有条款。
6.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联 系人:张媛(女士)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电话:0839-3269623    0839-3266006(传真)

 

附件一:设计单位征集报名表.doc
 


附件2:红色文化旅游园区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