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拟询价采购档案整理供应商。由于第一次询价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现重新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文书资料、编制合同及文本资料、市专委会文书资料、市规委会文书资料、项目方案签审文本资料、红线图资料等档案整理,件和卷分别报价。
(三)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价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距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提供查询结果相关资料)。
(七)2018年—2020年取得类似项目(政府部门、医院、国企等)业绩2个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见附件询价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3日18时00分前。
(二)递交地点: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三楼会议室(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
(三)递交要求
1.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询价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所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用封套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五、开启评审
(一)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
(二)地点: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三楼会议室(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
(三)评审办法
1.按既定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进行评审,先资格审查,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中取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若报价也一致,则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本次评审过程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现场监督下进行。
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响应供应商不参加现场评审,评审结果在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综合科(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
联系人:赵娜
电 话:0839-3266006 18113695683
附件:询价通知书.docx
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