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原由
由于国家规范更新、用地面积调整以及原方案商业占比过大,按照《市主城区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涉及规划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新民棚户区二号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功能及布局调整。调整前:南侧为高层写字楼,西侧为高层商住楼;调整后:南侧为高层商住楼,西侧取消高层商住楼,东侧新增高层住宅楼。
(二)计容建筑面积调整。调整前:66099.78平方米;调整后:54581.66平方米,调减11518.12平方米。
(三)高度调整。调整前:商住楼高度97.65米,写字楼高度89.25米;调整后:南北侧商住楼高度78.15米,东侧住宅楼高度66.30米。
(四)地下停车位调整。调整前:停车位799个;调整后:停车位533个,调减266个。
(五)容积率调整。调整前:4.57;调整后:4.19,调减0.38。
(六)建筑密度调整。调整前:32.26%;调整后:31.51%,调减0.75%。
(七)绿地率调整。调整前:32.68%;调整后:29.51%,调减3.17%。
三、公示情况说明
(一)申请主体: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
(三)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四)本次调整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五)公示位置
1.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
2.广元日报
3.施工现场
(六)公示期限:2022年1月26日 - 2月1日
(七)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投递到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建筑规划事务科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839-3266006,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八)咨询电话:0839-3370553 何自理
调整前总平图
调整后总平图
调整前鸟瞰图
调整后鸟瞰图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