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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民棚户区四号地块(幼儿园)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251

一、调整原由

新民棚户区四号地块(幼儿园)建筑设计原方案经市规委会2013年第10次会议审批通过,因本地块改造范围变化,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幼儿园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用地面积。调整前用地面积6300.90平方米;调整后用地面积4703.14平方米。

(二)总建筑面积。调整前总建筑面积4816.96平方米(均为地上);调整后总建筑面积7711.83平方米(地上4831.40平方米、地下2880.43平方米)。

(三)容积率。调整前0.76;调整后1.03。

(四)建筑密度。调整前24.92%;调整后37.57%。

(五)绿地率。调整前24.68%;调整后15.53%。

(六)停车位。调整前24个(地上);调整后64个(地上7个,地下57个)。

三、公示情况说明

(一)申请主体: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

(三)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四)本次调整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五)公示位置

1.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    

2.广元日报

3.施工现场

(六)公示期限:2022年126日 - 2月1日

(七)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投递到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建筑规划事务科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839-3266006,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八)咨询电话:0839-3370553何自理


调整前总平图

调整后总平图

调整前效果图

调整后效果图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2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