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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3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35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公共政策、项目和计划的研究;拟订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定。受市人民政府或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组织编制、维护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概念性规划。负责各县(区)国土空间规划、镇(乡)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工作。协调跨县(区)重大村镇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相关事务工作,指导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多部门、多行业技术联审,承办市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委员会工作,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事务工作。承担中心城区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规划设计前期研究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平台实施维护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数据更新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强化规划统筹,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完成广元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重点乡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二是围绕“做优城北、提升城中、主攻城西、谋划城东”的城市发展方向,结合城市边界和项目发展需要启动中心城区片区控规调整维护,完成城东、城南片区控规调整。三是启动三江新区安全坝、坪雾坝、红星片区等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2、强化规划研究,全力开展中心城区形象大提升。一是加大规划研究,全面审视中心城区各项专项规划,制定规划指南、意见和办法,完成城东片区规划研究。二是围绕城区治堵保畅、停车位紧缺等群众关切点,继续开展“规划解决民生问题”研究,开辟《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专栏,为市委、市政府解决群众期盼突出的民生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三是开展城市特色、风貌形象等专项研究,系统研究中心城区重点街道改造提升,丰富城市景观,打造城市游目的地。

3、争创表率,全力做好规划技术要素保障工作。一是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项目建设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规划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质效,出台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等办法规定。二是加快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商改住等遗留问题处置,完成规划核实和行政审批手续补办等相关工作。三是全力做好三江新区、黑石坡国际康养度假区、高铁快运物流基地、规划展览馆等重大项目规划要素保障。抓好三江新区、城北新区、大荣新区以及下西、黑石坡等片区项目规划策划,包装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四是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制约重大项目落地的专项规划评估调整工作。

4、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一是加快配齐市规划中心的领导班子,完成内部科室的设置调整,加快四个区规划中心的机改工作,尽快完成挂牌,加强人才引进,充实工作力量。二是深入开展学党史教育和“全面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强、政治强、责任强、专业强、能力强、作风强的规划铁军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简称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1个、局属事业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二级)1个。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38.0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84.56万元增长9.15%;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38.0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84.56万元增长9.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编人数38人(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25人,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经开分局13人),2021年41人(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27人,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经开分局14人),增加三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81.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4.99万元,公用支出76.6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56.4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3万元;市城乡规划局经开区分局2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8.0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30.58万元、上年结转7.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8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0.58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584.56万元增加46.02万元,增加7.87%,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在编人数38人(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25人,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经开分局13人),2021年41人(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27人,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经开分局14人),增加三人;二是新增“国土空间等规划编制工作经费”30万元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89万元 81.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万元 10.97%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9万元 7.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预算数为518.8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3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三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4.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92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三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5.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三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49.19万元,比202年预算数增加4.82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三人。主要用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2021 年预算安排2.2万元,较 2020年2.5万元预算减少0.3 万元,下降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核定车编 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为行政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9.1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9.71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9.45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部门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3万元,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经开分局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单位设置年度绩效目标四个,项目支出56.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9.“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人大批复表.xls

2021年项目绩效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