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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37

近日,我市四县三区已全面完成乡村地区 “通则式” 规划管理规定的编制、审批与备案工作,成功实现乡村无村庄规划区域详细规划的全域覆盖,为和美乡村建设筑牢规划根基。

统筹联动,县区高效推进落实

2025 年初,我市各县区迅速响应部署,全面启动 “通则式” 规划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该规定作为统筹乡村村民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乡村产业发展等各类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与具体指引,对健全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引领和美乡村高品质建设、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分区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效能

规定严格遵循上位规划的控制线要求与分区管控原则,进一步细化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在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同时,深度挖掘并凸显乡村自然生态禀赋、历史文化底蕴与独特风貌特色,持续优化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推动乡村建设与自然环境、人文底蕴和谐共生。

聚焦实操,强化基层指导赋能

围绕乡村规划技术管理的核心要点,规定对建设标准、退距要求、间距控制、建筑高度、核心指标等关键内容明确具体管控标准,同时对相关基本概念、审批流程等进行系统详尽的阐释说明,大幅降低基层实操门槛,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清晰明确的操作指引。

动态调整,精准响应发展需求

建立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当面临政策调整、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或村庄发展需求发生变化等情况时,乡镇可按法定程序对控制图则进行局部更新或增补,经报审报批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这一机制既坚守了规划的刚性底线,又赋予了规划灵活适应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的弹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