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依法将人才市场棚户区(天润·新天地)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调整原由
由于军服中心56户拆迁事宜未达成一致,根据《广元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十期)会议精神,“对纳入实施范围内84户拆迁安置户,推进办要进一步征求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则不纳入改造”,同意未达成一致意见则不纳入改造,故建设单位申请调整二期用地范围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调整内容
(一)用地面积调整情况
调整前:总用地面积为27240.00平方米,其中拍卖用地面积为20274.22平方米,自愿纳入改造用地面积为6966.34平方米。
调整后:总用地面积为23028.34平方米,其中拍卖用地面积为20274.22平方米(未调整),自愿纳入改造用地面积为2754.12平方米(城建开发总公司一幢住宅28户)。
调整后用地面积减少4211.66平方米(合6.3亩)。
(二)建筑面积调整情况
调整前总建筑面积为232176.20平方米(包含一期建筑面积),调整后总建筑面积 179189.70 平方米(包含一期竣工实测建筑面积)。
三、公示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5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传真可发至0839—3266006,请注明“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二)信件寄往“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三)电子邮件发送至32635284@qq.com
(四)联系电话:0839—3370881
(五)联系人:陈敏
人才市场棚户区调整公示公示版.pptx(点击下载)